为更好地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在全社会掀起学习新《义务教育法》的热潮,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构建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 内容与形式
站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新《义务教育法》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采取培训讲座、座谈会、法制巡展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活动,为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做好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切实解决义务教育法实施中的难点问题,把新《义务教育法》的各项规定逐一落到实处,保障新《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
-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宣传阶段(06年8月份至年末)
1、8月份,市教育局制定下发学习宣传和贯彻新《义务教育法》实施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2、8月末,市教育局对局领导、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进行新《义务教育法》培训讲座。
3、9月份,市、区县(市)分别组织全市教育系统校长和教职员工进行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培训。
4、10月至年末,市和区县(市)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培训讲座、座谈会、大蓬车巡展、街头法律咨询、社区宣传、学校有关活动等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新《义务教育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学习宣传活动,为新《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二阶段:贯彻落实阶段(07年上半年)
5、07年1月至3月,市教育局各处室和区县(市)教育局在学习新《义务教育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新《义务教育法》的施行方案和具体步骤,明确工作重点,对落实新法进行任务分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6、07年4月至8月,市教育局各处室和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对本地区实施新《义务教育法》情况进行自检自查。首先,逐项对照新《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清理与新法规定不一致的有关文件,梳理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于8月30日前将自检自查结果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检查方案另行通知)。其次,要及时总结实施新《义务教育法》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意见,并及时反馈。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阶段(07年下半年)
7、07年下半年,市教育局组织对机关各处室和各区县教育局学习和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方案另行通知)。
- 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项工作,市教育局成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永明
副组长:朱振德 邢淑云 韩芳振 谌大业 孔玉范
刘洪涛 刘占元
成? 员:于亚基、包亚奎、李永均、吕长岐、杨海东、王永峙、陈修林、周鼎一、庞? 忠、许剑波、白君明、王家喻、蒋之辅、阚 凯、孙凤喜、白双桥、王建军、石秀丽、王友文、施乃信
- 具体要求
- 各区、县(市)教育局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纳入工作计划和“五五”普法规划,并作为“五五”普法工作的重点;要明确领导分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落实宣传培训费用,保障学习宣传的需要;要建立督查制度,推进义务教育法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要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司法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宣传网络,在当地掀起学习宣传新《义务教育法》的热潮,使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干部以及广大义务教育学校的校长、教师和学生,充分了解和掌握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并以此为契机,推进义务教育的协调发展。
- 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在带头学好新《义务教育法》的基础上,做好新《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特别是要根据新《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对于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公共财政经费保障体制,以及整治乱收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义务教育阶段的热点、难点问题,抓紧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思路和对策,把新《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逐一落到实处。
- 各地教育部门要将新《义务教育法》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新录用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纳入培训计划,保证培训时间,组织结业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校长、教师业务档案。义务教育阶段的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并结合学习宣传新《义务教育法》,坚持做到学校依法管理,校长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教育引导学生珍惜受教育权利,刻苦学习,全面发展,争做“四有”新人。
为保证学习、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新《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教科文卫法制司组织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释义》一书,该书已被确定为全国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指定用书,各地要将该书作为《义务教育法》学习、宣传和培训的主要读本。
- 要将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作为《义务教育法》学习、宣传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学习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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