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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教育局办公室
哈教办发 [2004]39 号
各区、县 ( 市 ) 教育 ( 科 ) 局,哈铁分局普教分处,各直属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利用学校的网络资源,积极引导广大中小学生文明上网,使广大未成年人有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根据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中小学校“绿网教室”向社区未成年人开放的意见》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午休等课余时间,向 社区未成年人开放“绿网教室” , 开通“绿网教室”学校的名单如下: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一中、三中、六中、朝一中、兆麟小学、师范附属小学; 道里区: 14 中、 113 中、 26 中、抚顺小学; 南岗区: 17 中、萧红中学、 69 中、继红小学、复华小学; 道外区:三联中学、 87 中、大同小学; 香坊区: 81 中、公滨小学; 呼兰区:呼兰一中、呼兰六中、建国小学、呼兰镇利民小学; 阿城市:阿城一中、龙涤小学; 双城市:双城第三小学、五家镇中心小学; 木兰县:木兰高级中学、木兰职教中心; 尚志市:尚志中学、尚志逸夫学校、尚志希望中学、尚志一曼小学、尚志实验小学; 延寿县:延寿一中、延寿四中、延寿职教中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按照《关于中小学校“绿网教室”向社区未成年人开放的意见》认真组织实施。开通“绿网教室”的学校要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学校开放“绿网教室”,需经所在区、县(市)教育局审核、备案,报市教育局审批。“绿网教室”开放后增加的运营成本,由学校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补充,专项用于机器折旧、维修及电费支出和工作人员加班补贴。 特此通知。
二 OO 四年八月五日 主题词:教育 绿网教室△ 通知 哈尔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 年8 月5 日 印发 |